1.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填报志愿。
3.学校测试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各专业组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学校的各专业组测试入围人选。
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未经面试,不能录取。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测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测试资格和安排将在“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招办地址: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内(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门
1.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比为85%、面试成绩占比为15%(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如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学校将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各专业组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
我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2020-2021年学校新增智能制造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供应链管理、智能科学与技术,上述新专业不并入大类,实行按专业独立招生。学校遵循“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赋予学生更多学习主动权,给学生提供全面的转专业指导以及顺畅的转专业通道。取得学籍的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在就读现专业(大类)时,在入学后第第二学年各有1次申请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的资格。具体操作办法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贯彻“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指导思想,继续面向优秀新生实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理科试验班(类)。强调高起点、强基础,突出基础科学教学,并强化学生人文科学和社会素养,加强创新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依托科研基地、实验中心建立创新平台和竞赛基地,面向学生,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并在经费上予以优先考虑,在图书借阅上享受研究生待遇。大一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可优先在全校范围内选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
学校重视拔尖创新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依托钱宝钧学院,先后组建了“民用航空复合材料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知识产权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实验班”、“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材料智能制造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尚创?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实验班”。选拔进入这些实验班的同学,在完成自己本专业学习的同时,修读跨专业的拓展课程,参加校企合作培养和实践,优先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发展成为符合创新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具体选拔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初定)。
2.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见网上面试通知。
学校测试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生请于即日起至5月30日17:00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bm.***.cn/,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需提供高中阶段课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类获奖等反映综合素质的材料(外省市转入本市就读的高中生、本市往届考生必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上材料)。根据《东华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规定,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打印报名申请表,无需中学签字敲章,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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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14:37

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1.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登录教育部报名系统(http://gaokao..cn/zhpjbm/),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

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1.报名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选择“上海综合评价”招生类型),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提交。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终提交版本。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即日起至5月15日17:00前,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bm..cn/),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2)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其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上海市统一提供。初审结果预计于5月底在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

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2018年4月20日—5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n/,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习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签字并由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三)5月下旬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四)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考生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

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1.报名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选择“上海综合评价”招生类型),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提交。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终提交版本。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

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5月14日16: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

报名程序考生请从即日起至5月15日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bm..cn/,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需提供高中阶段课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类获奖等反映综合素质的材料(外省市转入本市就读的高中生、本市往届考生必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上材料)。根据《东华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规定,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

志愿填报与选拔程序1.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浙江大学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2.面试:1)面试名单确定:依据高考投档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

选拔程序1.初审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2.志愿填报初审合格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填报志愿。3.学校测试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各专业组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