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达到广西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广西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特别提醒: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时,需上传白底电子照片,否则将不能进行现场审核。

1.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8月25日至9月25日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三)达到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备案。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

4.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以上; 上述会计师资格指1992年8月1日前评审合格(大专学历除外)或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合格者。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按照《关于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8〕1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全国会计专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