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016年成都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普通类录取原则

2016年成都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艺体类录取原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一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20%之间。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三条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四条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第十四条对往届考

2018年成都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普通类录取原则

2018年成都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艺体类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艺体类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原则:(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2)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

第十四条普通类录取原则:(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2)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

第十五条艺体类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