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复试的考生按文学院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
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单独排序 。

调剂复试办法1.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试三部分,复试总分400分(240分及格)。其中笔试150分(90分及格),综合面试200分(120分及格),外语口试50分(30分及格)。未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复试办法复试总分300分。(1)笔试(100分);(2)综合面试(200分)(1)笔试:基础知识,通用数学与逻辑推理(英语试题)。(2)综合面试:自我介绍,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与创新能力。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笔试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复试日期:2018年3月20日(周二)笔试时间及地点:上午8:00-9

复试办法1、复试笔试为申请调剂的专业的复试笔试,面试以考察申请调剂专业的相关知识为主,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研究能力、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等。2、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笔试150分,低于90分为不及格,面试150分,低于9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3、差额复试。4、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

复试办法1.复试内容: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含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和协作精神、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2.复试总分3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3.如果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复试办法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对申请人筛选后,确定复试名单,通知其参加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复试内容参照我院公布的复试方案。复试总成绩3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复试办法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科研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占2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责任心、心理状况等)占100分。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申请办法1、本人提出申请,3月10日前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调剂系统下载《调剂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送到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C区5047)或发送至bnuwxcz@邮箱,注意签名不能打印;2、按成绩择优进入复试,总分相同,则以专业总分排序,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电子邮件查询调剂结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概不回复)。

录取办法:1、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复试总成绩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补差录取;2、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3、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三、复试办法1、调剂复试的考生按文学院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单独排序。

复试办法1、调剂复试的考生按文学院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单独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