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一)报考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

七、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六、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学习年限均为三年。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8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2.4万元;博士生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3万元。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学习年限均为三年。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8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2.4万元;博士生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

(四)报名手续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报考学院和专业,且只能填报一

三、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3.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报考学院和专业,且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请务必写明报考导师姓名。现场确认要求:

一、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各专业招收人数将根据入学考试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