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低标准: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报考理科专业,除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外,其余科目均达到第3级。
2、学校根据考生中学文凭考试中核心科目成绩、学校复试成绩、考生科类、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按招生计划择优拟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18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2、学费标准学制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参见招生专业一览表。

其他1、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主修专业规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2、学费标准学制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参见招生专业一览表。3、报名及结果查询具体时间要求请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联系人:刘老师。学校本

3、报名及结果查询具体时间要求请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学校全称及校址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校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北京师范大学在28个优势特色专业(详见下表)招收香港免试学生,每专业计划招生不超过2,计划招生总数15人。北京师范大学2018在香港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院系专业学费(元/年)学位名称招生科类教育学部教育学(国家试点学院)4800教育学文/理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哲学4800哲学文/理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5000经济学理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实验班)4800经济学理经济与工商

2.录取规则A.依据教育部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规定和我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低要求: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达到第3级,通识教育达到第2级(3、3、3、2)。C.择优内容:①四个核心科目成绩更优者。或②选修科中有化学科,或生物科达到第2级者。或③学生提供有其他证明其优秀特长证明者。

(三)录取规则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另行参加面试,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专业录取。在我校录取结束后,如有考生成功符合成绩需重新投档,须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更正后的成绩证明;已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可视情况办理录后退档手续。

录取规则我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普通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3、4、2、2”,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

录取规则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低标准: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