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

2.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该省核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进行专业分档时,投出的考生档案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综合分都相同时,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对进档考生我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文史类优先参考语文成绩,其次是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优先参考数学成绩,其次是理科综合成绩。

7.专业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它注意事项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它注意事项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2、除辽宁省外其他省份综合分算法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专业课成绩(美术类联考)*40%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文化课低分数线如下(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222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设计学类、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363分,其中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艺术文考生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苏省录取

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

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