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竞赛类(ⅰ)学生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不含“挑战杯”)或某单项奖励积分表获奖等级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项目类别及分值A64325321C3210.5获奖等级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项目类别及分值A64325321C3210.5(ⅱ)学生获

1.创新特长奖励分为竞赛类、知识产权类、论文类和其它荣誉类等共四类,各类奖励加分如下:(1)竞赛类(ⅰ)学生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不含“挑战杯”)或某单项奖励积分表获奖等级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项目类别及分值A64325321C3210.5获奖等级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

(四)创新特长奖励加分规则和注意事项如下1.创新特长奖励分为竞赛类、知识产权类、论文类和其它荣誉类等共四类,各类奖励加分如下:(1)竞赛类(ⅰ)学生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不含“挑战杯”)或某单项奖励积分表获奖等级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项目类别及分值A64325321C3210.5获奖等级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

三、推荐遴选条件(一)基本学业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本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艺术设计类学科此项不作硬性要求,通过国家级要求的优先。外语类学科由学科所在学院单独确定并报学校备案)。5.以专业为单位,在已完成本科前三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

(一)基本学业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本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艺术设计类学科此项不作硬性要求,通过国家级要求的优先。外语类学科由学科所在学院单独确定并报学校备案)。5.以专业为单位,在已完成本科前三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

(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1.在满足(一)基本学业中的1、2、3、4条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其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记录:(1)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或单项竞赛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以创新教育学院认定的竞赛项目为准,下同);(2)获得过省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3)在三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4)获得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5)在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得奖牌的(全运会、大运

(ⅱ)学生获“挑战杯”竞赛奖励积分表获奖等级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特等奖及以上者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一等奖者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二等奖者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三等奖者排名得分情况排名16543排名25.44.53.62.7排名34.843.22.4排名44.23.52.82.1排名53.632.41.8排名632.521.5获奖等级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特等奖及以上者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一等奖者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二等奖者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三等奖者排名得分情况排名16543排名25.44.53.62.7排名34.843.22.4排名44.23.52.82.1排名53.632

(3)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竞赛类除外);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候选人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三)拟定推免生的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候选人学业基本情况、创新特长情况以及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综合面试情况等遴选确定本学院的拟定推免生名单(与学校分配名额等同),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10天。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学习成绩以教务处统一审核的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第一次考试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算法为准)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创新特长加分(创新特长加分高限制8分以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候选人学业基本情况、创新特长情况以及面试工作小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