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从http://grs.***.cn/pgdetail.asp?id=3290&c=下载《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调查问卷》,填写好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谢谢配合!

领取录取材料请以上同学于即日起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4室)向老师处领取录取材料。1.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1)《录取通知》及录取名单复印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3)《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份/人)蓝头(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简介2.我校高水平项目材料《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3份/人)

2.校内审核请从http://grs..cn/pgdetail.asp?id=2817&c=处下载《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审核表》,填写好信息并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校内审核手续办理流程主管部门受理业务地址出国前研究生院领取录取材料公证过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我校协议书及审核表北智楼324,培养办财务处结清学费、住宿费8号学生公寓财务

(二)相关事务简单提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留学基金委:签署《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公证处: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预定机票、领取报到证、预支奖学金生活费等。

校内相关手续1.档案留存和保留学籍统一办理(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研究生可保留档案、学籍至回国复学(研究生院将统一办理,录取同学不用自行办理),攻读学位研究生不再保留户籍、档案。2.校内审核请从http://grs..cn/pgdetail.asp?id=2817&c=处下载《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审核表》,填写好信息并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

5.出国前需返还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的材料(1)1份公证过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2)3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3)《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审核表》(4)调查问卷

1.档案留存和保留学籍统一办理(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研究生可保留档案、学籍至回国复学(研究生院将统一办理,录取同学不用自行办理),攻读学位研究生不再保留户籍、档案。

2.我校高水平项目材料《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3份/人)

3.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办理办法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为我校研究生院,乙方为留学人员,丙方为留学人员导师。如本科应届毕业生无导师,可由本院系的一名指导教师担任丙方。乙方、丙方签字完成后,将后一页甲方意见处空出,将三份协议书交回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4)签订后返回两份。

补充事项未尽事宜请查看留学基金委(http://www..cn/)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n/)相关内容。特此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17年7月3日

校外相关手续(一)依据《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国家留学网www..cn首页下载新版)并按照其流程进行(二)相关事务简单提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留学基金委:签署《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公证处: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预定机票、领取报到证、预支奖学金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