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7年2月10日至16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
2017年2月2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
2017年3月4日-5日,学校组织考试;
2017年3月22日前,公布考生成绩;
2017年3月24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7年3月29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四十二条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2018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进行报名;2018年3月1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2018年3月24日,学校组织考试;2018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2018年4月4日,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8年4月1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

第四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监督电话:0760-;;传真:0760-;电子邮箱:@

第四十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

第三十九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以学校招生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并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开展201

(三)成立以教务处为主的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组,负责编制考试大纲;按照高考命题要求和我院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文化课程、专业课程的相关教师,编制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的综合文化、专业理论、面试(技能考核)的试题;联系、确定考试命题地点(场地);安排命题工作小组的交通及食宿;严格按照试卷答案和参考标准认真批改试卷。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监督电话:0760-;传真:0760-;电子邮箱:@

第四十三条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2017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7年2月10日至16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2017年2月2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2017年3月4日-5日,学校组织考试;2017年3月22日前,公布考生成绩;2017年3月24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7年3月29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

第四十二条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2018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进行报名;2018年3月1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2018年3月24日,学校组织考试;2018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2018年4月4日,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8年4月1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

第四十一条、自主招生工作的程序和日程安排2016年3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6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2016年3月10日至22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2016年4月8日前,发放准考证;2016年4月9日-10日,招生院校组织笔试和面试(技能考核);2016年4月30日前,学校公示拟录

第四十三条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2017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7年2月10日至16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2017年2月2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2017年3月4日-5日,学校组织考试;2017年3月22日前,公布考生成绩;2017年3月24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7年3月29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