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指导和监督考试实施、阅卷、评分及成绩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国军兼任,组织和协调单独考试各项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2、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全院范围内按类别分专业进行调剂,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总分按照应届普高生其他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和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两个类别分开排队分开划线两个类别录取率保持一致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指南

报考其它专业考生学业学平考试成绩采用语数外物理类考生需来校参加文化考试闭卷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其中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00分总分400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考生须知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评定确定预录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第十四条录取方法: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各专业进档考生。未进档考生在总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确定进档考生后,在七十二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以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院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来校及办理预录取的具体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退档、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

1、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名,按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结合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