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号。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缴费及考试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学院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对口高职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侧重招收有技能特长或潜质的考生。第十二条报名时间及办法考生于2016年3月7日9:00~11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

2017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助学保障

十一奖助学保障按国家及主管部门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重庆市安全工程助学金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年三助学金等1000元人年战友爱心助学金2000元人企业资助的励志助学金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其它资助按相关政策执行学院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

第十六条助学保障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助学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助学保障(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助学保障(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前置式”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前置式”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助学保障:(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助学保障(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助学保障(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