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成绩计算及使用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60%2.总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3.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原则上优先录取。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在专业课笔试的基础上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时间为3小时,试卷

(二)资格审查内容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除本校(含东方)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3.学历证明资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总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六、其它附件1: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附件2: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附件3:2018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4: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月3月23日附件【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2018复试录取领导小组.doc】附件【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2018复试录取监督小组.doc】附件【附件3: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复试工作日程安排.doc】附件【附件4: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doc】

一、工作原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754635。

2021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收少量优秀在职生,限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三、复试对象:按照浙江大学对考生复试资格的要求,以下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备注170802张志宁城市发展与管理173517王蓓绮城市发展与管理170707何锦峰行政管理170713王婷婷行政管理170737冯锐行政管理170744朱虹行政管理170658舒畅社会管理170717廖蓉土地资源管理170719张洪武土地资源管理备注:在职生由学院公共管理学科统一组织复试。

四、提示1.在复试通知挂网后,公管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对因电话号码更改等原因造成的后果,学院不能负责。2.考生应认真阅读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的通知,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工作(具体参见学院办公网中的有关通知),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资格审查表、已体检凭证、专家推荐信2封参加复试。3.专业课考试方式为闭卷,考生不得使用任何上网、通讯工具,也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进入考试地点,否则将被视为作弊。4.请考生认真准备关于入学后研究计划(proposal)的PPT内容。5.复试组在复试工作后将尽快统计得分,上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公示

二、地点考试: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蒙民伟楼250室面试: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蒙民伟楼35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