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1、投诉受理工作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38485785380204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n2、监督举报工作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5582557受理考生举报信箱:jiwei@.cn

三、复试日程安排(点击下载)请考生注意:2015年各学院硕士复试笔试时间不同,光电学院、机电学院、电信学院、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外语学院复试笔试在上午进行,其他学院在下午进行。请考生注意查看复试日程安排及复试准考证内容,以免错失复试机会。复试笔试地点均在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

1、投诉受理工作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38485785380204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n

三、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doc(点击下载)请考生注意:2017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请仔细查看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2、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下旬或4月初。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1、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包括①专科毕业两年报考的考生②本科结业的考生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2、面试: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面试记录由各学院保存3年。(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思想

2、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底。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3、“单独考试”的考生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单独确定,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6日―8日。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