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7年4月5日至4月6日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请表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研招办电话:023-67258892,67258893传真电话:023-67258895。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根据调剂申请人数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并于4月7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3.调剂复试定于4月8日进行,复试程序将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4.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的面试成绩(满分15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5.调剂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于4月10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学术型校内.doc

二.以下学术型专业可接受校内专业调剂: 1.法律逻辑学5人。该专业只接受报考我校初试科目同为807专业基础B,且一志愿初试成绩达学校复试基础要求的考生校内调剂。 2.警察科学专业13名。该专业只接受报考我校初试科目同为806专业基础A,且一志愿初试成绩达学校复试基础要求的考生校内调剂。 注:学术型专业校内调剂安排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后,针对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落榜的考生,具体时间另行

调剂缺额专业缺额(人)非全日制法律(法学)40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40

接收校内调剂的专业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接受校内调剂生。 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接受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校内调剂生。 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接受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的校内调剂生。 3.凡经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未拟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相应专业。

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全日制)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2.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时间为3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 3.以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剂拟录取名单于3月30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公告。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3月23日

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8年4月11日至4月16日上午11:30,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请表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4月14日-4月15日只接受传真)。研招办电话:023-,;传真电话:023-。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根据调剂申请人数按初试

申请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该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0301XX)专业,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拟录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调剂缺额专业缺额(人)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人)非全日制法律(法学)4444-66

申请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该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0301XX)专业,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拟录取; 2.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本科(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调剂缺额专业缺额(人)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人)非全日制法律(法学)33-6

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7年4月5日至4月6日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请表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研招办电话:023-,传真电话:023-。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根据调剂申请人数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并于4月7日在我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