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1.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凡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艺术学B类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即: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1分,业务课不低于47分,具备了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要求,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形式,按照1:1.2到1:1.5录取比例准予参加复试。2.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除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以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的笔试由各

(二)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我院要求考生在4月3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审查内容:(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①准考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2)以同等学力资

4.调剂复试基本条件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在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生考试成绩等方面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条件下,考生申请调剂。

3.关于统考线下生(破格生)的复试(1)上线人数或经调剂已达到国家下发招生规模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破格。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学院基础学科和人才培养需求。(2)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院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调剂复试考生不得破格;(3)生源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专业一律不再破格。如需破格,单科破格成绩在3分以内,或总分在5分以内。原则上不进行双破。根据国家规定,超低分考生(考生的考试成绩≤30分)不再破格。(4)申请破格考生须填写《新疆

1.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凡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艺术学B类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即: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1分,业务课不低于47分,具备了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要求,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形式,按照1:1.2到1:1.5录取比例准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一)复试时间安排学院将根据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生源情况,组织1-2次复试。首次复试报到时间:3月26日,地点:新疆艺术学院机关楼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217)首次复试时间:3月27日—28日(二)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我院要求考生在4月3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审查内容:(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复试工作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宜。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一、复试工作要求根据研究生招生的流程及环节,各招生系部需对拟录取的研究生进行复试,并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招生单位及生源特点,不断完善复试办法。在复试中,针对学术型考生要加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查。针对专业型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考生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两类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复试工作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

(一)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执行工作。

(六)复试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