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6月6日
答案来源于: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715号邮编:710018学院招办:029-、、、、(传真)学院网址:http://www.招办网址:http://zhaoban.招生邮箱:zhaoshengban@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9-招生网址:http://zs..cn电子信箱:xjtuzs@mail..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传真:029-029-网址:http://zs./电子邮箱:xjdhq@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5年1月13日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传真:029-网址:http://zs./电子邮箱:xjdhq@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9年1月4日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传真:029-029-网址:http://zs./电子邮箱:xjdhq@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6年1月5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4月3日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6月6日答案来源于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