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2.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3.编导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4.对合并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按各省份有关规定执行。若有

录取原则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统(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其他省份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其他省份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其他省份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