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报名条件
已办理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的处分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普高招生考生须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成绩合格。
现场确认4月16日8:30-16:30入围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领取准考证。①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④《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材料装订:
第十一条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的核定考生以6门学考(会考)成绩计入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为必选计分科目,另外三门科目选择成绩高的计分,学考(会考)成绩A等计100分,等计90分,C等计80分,D或等计60分,E等不计分,学考成绩按换算后的分数相加后除以计分门数计入总分,满分100分;中学会考等第ACD或E折算分数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等第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〇一六年二月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〇一六年二月
拟录取考生在5月9日8:30-17:30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服务平台确认是否被我院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缺失名额由备录取考生根据成绩顺序依次转为拟录取。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需登录服务平台确认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2016年5月3日
④《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材料装订:以上①②③④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无需另制封面。注:申请素质特长加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查验证书原件,上交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第二十八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提前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现场咨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通讯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政编码:325006咨询电话:0577-QQ号:传真:0577-、监督举报电话:0577-网站咨询:www..cn;现场咨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通讯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政
第二条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院校省代码:0085;国标码:14088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记18分;其它省级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戏曲)一等奖记18分、二等奖记16分、三等奖记13分。
(4)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类竞赛获得个人项目省级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团体项目(两人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18分、二等奖记16分、三等奖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