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项级别加分分值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进行加分每一个A20分每一个B10分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地市级及以上20分县(市、区)级15分校级10分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学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技能、文艺、艺术、体育等大赛获奖(含团体奖项)获得专利25分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20分县(市、区)级一等奖18分县(市、区)级二等奖15分县(市、区)级三等奖12分校级一等奖10分校级二等奖8分校级三等奖6分获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高级20分中级15分初级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如符合以上第1至第4项加分政策,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的一项。)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以上加分情况,考生必须在来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报到时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第1条学业水平测试加分不需证明),并填写加分申请表(也可学校招生网上下载填好后带来),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公示。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江苏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江苏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2.学校加分政策加分政策项级别加分分值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进行加分每一个A20分每一个B10分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地市级及以上20分县(市、区)级15分校级10分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学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技能、文艺、艺术、体育等大赛获奖(含团体奖项)获得专利25分地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