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考试时间:2018年4月8日(周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考试日程安排。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详见复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日程安排,敬请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发布的有关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通知。

一、合唱指挥研究方向主科1、自选指挥混声合唱曲2首(中外作品各1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2、指定指挥曲目3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3、合唱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合唱新谱。【指定曲目】(双钢琴)【指定曲目】(双钢琴)【指定曲目】(双钢琴)1、莫扎特《安魂曲》2、舒曼《茨冈》3、亨德尔《弥撒》4、马斯卡尼《村民合唱》5、冼星海《怒吼吧,黄河》6、郑律成《娄山关》

四、录取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加试各科目成绩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和我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的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照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各考试科目所占分值比例见招生简章附件。

一、复试手续办理流程1、网上核对报名信息、缴纳复试费。获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于2018年4月2日—3日(9:00-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ks..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简章规定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核对考试曲目和缴费的考生也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复试报名后所缴费用一律不

五、工作原则1、坚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招生考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国家复试考试工作要求,规范招生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招生”、“安全招生”,切实维护招生考试严肃性。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招生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复试内容和考试安排1、学院按照《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考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2、考试时间:2018年4月8

1、学院按照《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考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

音乐与舞蹈学/西方音乐史:130200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西方音乐史)人数:96。音乐与舞蹈学西方音乐史武汉音乐学院全日制统考不区分院系所专业:96(不含推免)考试方式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

3、西方音乐史研究方向考生外语初试成绩须达到40分(100分制)。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19日

2、西方音乐史研究方向考生外语初试成绩须达到40分(100分制)。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