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 http://gaokao.***.cn。

第十七条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原则(一)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录取顺序。按照公布的具体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有关政策。(四)录取

第四条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院全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学院部标代码:14347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类型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二十四条学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亮证。卫生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老年服务与管理每生每年4800元,其余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文件为执行标准。

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招生就业处)(院办)传真电话:0536―(招生就业处)(院办)学院网址:http://www.电子信箱(E―mail):gsxyzjc@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http://gaokao..cn。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http://gaokao..cn。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16.3.22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http://gaokao..cn。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http://gaok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