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录取规则1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cnE-mail:tjgfxyzb@QQ咨询:(天津国土房屋学院)电话:(022)、传真:(022)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邮编:300270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5月8日

第十五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艺术类录取规则:(一)考生参加天津市美术专业联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二)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规则(一)填报我院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二)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录取规则:(一)填报我院和专业志愿的考生参加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二)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022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艺术类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规则(一)填报我院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二)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对政策

第十四条艺术类录取规则: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