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学历文凭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并结合江苏省各地中考招生相关政策,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址:中国苏州相城区华元路2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要求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及其它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十二条学历文凭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第十三条

第六条招生计划及学制招生计划数:拟招收340人,总计划数和分地区招生计划数以2018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学制:五年

第九条新生入学及其它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条录取批次及规则录取批次:各市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苏州市为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中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苏州地区的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相当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苏州以外地区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当地中考总分的80%。学校将按照各市教育考试院核定的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要求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及其它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十二条学历文凭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第

第六条招生计划及学制招生计划数:拟招收340人,总计划数和分地区招生计划数以2017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学制:五年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及其它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及其它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