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查不到或有其他问题的,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确认。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初试笔试考场安排(校本部)》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二Ο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⒈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⒉初试地点:⑴12月27日初试全国统考科目(政治、外语)的考试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⑵12月28日初试业务课的考试在我院本部进行,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以我院研究生部网站通知为准。

⒉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沈阳市内5区的统考考生报考点。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报考点地址2101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沈阳市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2103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2105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2107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考生可在四月中旬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二Ο一六年三月二日

所有进入校本部复试的考生(舞蹈学院考生除外)须于3月15日参加基础课考试。

2.凡有兼报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与兼报专业的考试日期、时间冲突,请考生自行取舍。

考生可在四月中旬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二Ο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⒉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4.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