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我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辽宁省专升本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控线以上,且技能考核在60分以上(含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江苏省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来确定专业,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上海市、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6.其他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专业为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是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士—硕士”连读分流制。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后三年半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学生本科毕业时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和吉林大学共同签发的沈阳药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7.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我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我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8.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43520666
招生网站:zsjyc.***.cn
微信公众平台: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
沈阳药科大学
2017年4月20日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新生入学交费办法。由于时间关系没有为您办理“太平洋学子卡”(吉林大学为新生办理缴纳各种费用的银行卡),相关费用只能在报到当天到吉林大学财务处现场缴纳现金,或者在入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到交通银行长春明珠支行(长春市湖西路950号)办理“太平洋学子卡”缴纳。交通银行长春明珠支行联系电话0431-;0431-。

有关说明1、请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高中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高中的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2、我校只招收理工类考生。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语种考生慎报。3、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因专业特点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适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T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生物工程T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T生物制药药学药学(英语强化班)药学(日语强化班)药学(理科基地班)药物制剂TK临床药学T药事管理T药物分析T药物化学中药学中药学(日语强化班)中

专业设置说明我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备注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理工经济学应用化学4年理工理学制药工程4年理工工学环境科学4年理工理学生物医学工程4年理工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4年理工工学T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年理工工学生物工程4年理工工学T生物制药4-6年理工工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本硕连读分流制T生物制药4年理工工学药学4年理工理学药学5年理工理学

有关说明(一)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材料,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高中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信签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不退还)(二)请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高中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高中的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沈阳药科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药学(理科基地班)、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他专业在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6.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语种不限,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按照各省(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