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
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按文、理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投档考生志愿,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2)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
书等。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自2006年以来,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起了覆盖从五年制大专教育到高职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工作体系,资助项目达20多项,真正实现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他助与自助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影响学业;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8187758,8187753,8187768,8187491
学校网址:http://www.***.cn
E--mail: sdzyzsk@***

第七条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1.美术类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以文件规定投档比例进行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非美术类艺术文本科专业(音乐学)由我校自主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关联我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主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外省的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2、使用艺术统考成绩,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3、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

发证比例及录取原则:发证比例:不低于1:4。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山东省高招办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2017年4月,可登陆怀化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cn//)或者关注怀化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查询专业成绩,在招生信息网会公布合格分数线,同时邮寄纸质专业合格证。文化无单科成绩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在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并负责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第十三条

第十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专业类别计划层次学制学费(元/年)备注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艺术文20专科三年5000人物形象设计(美术)艺术文40专科三年50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艺术文40专科三年5000动漫制作技术(美术)艺术文30专科三年5000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艺术理10专科三年50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艺术理10专科三年5000动漫制作技术(美术)艺术理10专科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按文、理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投档考生志愿,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2)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

(1)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按文、理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投档考生志愿,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2、使用艺术统考成绩,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3、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按文、理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投档考生志愿,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2)录取结果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