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收费标准1、学费:(1)大专一般专业,每学年6000元/生;(2)大专艺术类专业,每学年7200元/生;注: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执行。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0]59号文件收取,750元/每生/每学年。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3.代办费:第一学年预收900元,第三学年各预收6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
新生快递单号查询:http://59.57.18.71:8010/index.php
1、新生可通过EMS官网:http://www..cn“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请输入考生号查询,非准考证号);
其它事项1.新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向学院请假,逾期两周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2.招生工作事宜校本部:0595-(招生办)(教务处)永春校区:0595-3.如有学费缴纳、银行卡问题请咨询财务处:0595-;4.如有助学贷款、学费缓缴、大学生医保、学生档案、住宿安排等问题请咨询学工处:0595-。5.学校网址:http://www.学生缴费须知为加强学校
4、福建省内新生报到入学前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兵役登记证》。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10日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2016年8月29日
福建省内新生报到入学前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兵役登记证》。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及其它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及其它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及其它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