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做好随迁子女报考中职校报名条件、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学生资助等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妥善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向区县招办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报告。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在主管单位领导下,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进行。
(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会同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加强对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报名、考试、招生等各项工作。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35367070。
附件:2017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日程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2017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日程表
日 期内 容对 象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1日初中学校、区县招办核对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报名信息初中学校区县中招办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6日全市在校应届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初中学校、考生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第一次补报名区县中招办、考生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第二次补报名区县中招办、考生
抄送:教育部职司,市教育考试院,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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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式2015年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一)2015年1月5日—30日:核对报名信息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

(一)2015年1月5日—30日:核对报名信息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一)核对报名材料(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月15日)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进行核对、留档。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6年2月24日至3月11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6年5月13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和5月13日。

(二)2015年3月2日至12日: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具体时间为4月13日和6月1日)。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6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和5月12日。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一)核对报名材料(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月15日)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进行核对、留档。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6年2月24日至3月11日)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6年5月13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和5月13日。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