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一条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未设第一志愿)录取我校,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入学后学校给予奖学金。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者,给予本专业四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高考成绩(不含照顾分)低于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25分、35分以内者,分别给予本专业两学年、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二批本

第十二条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8日。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7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学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本科招生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本科招生专业报考要求,不得参加专业考试。我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我校

(8)各招生单位拟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应于4月3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各类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见下表:考生类别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考生: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所有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政审表(工作单位、就读院校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出具)学生证或本科就读院校出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学历证书原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上线的应届生父母和本人户口薄、身份证,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与父母关系证明,通过复试的考生须提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协议,协议书由研究生处提供,考生自行下

3.术科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学前教育和学科教学(体育)两个专业方向需要进行术科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报考或调剂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014年4月8日下午15:00进行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方向术科考试;2014年4月9日下午15:00—18:00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二)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1.学信网查验考生学历证书(查询短信费用由考生支付),应届生的学生证(入学时查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习成绩单;2.查验调剂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政审表;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考生由招生系(部)查验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不能体现考生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查验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与父母关系证明,并向研究生处提供系(部)行政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通过复试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向研究生处提供与定向或委培单位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协议书;4.加分考生须提供加分证明原件,并通过在

本科继续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和专科只在贵州省招生。

本科继续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在贵州省招生。

本科招生专业(含方向)52个,其中师范类招生专业(含方向)18个。

本科继续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和专科只在贵州省招生。

本科招生专业(含方向)53个,其中师范类招生专业(含方向)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