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
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
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电话0532-86051606。
3.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
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
4.加强招生考核及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
程。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非退役军人类别)
1.单独招生:
(1)普通专业:2022年2月27日09:00--11:00
(2)空中乘务和产品艺术设计专业:2022年2月27日09:00--10:00
2.综合评价:
(1)普通专业:2022年2月27日09:00--11:00
(2)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全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正式考试具体流程:
08:30前凭规定的口令和准考证号(均见准考证)进入考试系统(考试系统8:10),并根据提示用手机扫描后进入鹰眼监控系统,确认调试好角度,等待考试开始。等待过程中,不得接触通讯工具、复习资料等,且不得与他人交流。
09:00考试准时开始,考生开始网上作答。可疑行为监控报警系统启动,正式监考开始。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避免《考生须知》所罗列一切不合规行为,以免触发报警。
09:15后禁止迟到考生登陆考试。
11:00考试准时结束(单独招生类的空中乘务和产品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结束时间为10:00)。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
(二)退役军人考试
退役军人专业于2022年2月27日13:30开始(线上面试),具体面试要求及流程将电话通知,请考前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畅通。手机号有更换的,请务必提前联系我院咨询电话。
考核安排1.考核科目及形式1)面试满分200分,具体考核内容:1)语言表达、逻辑思维;2)应变能力及处事能力;3)心理素质;4)身体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5)礼仪礼貌。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2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具体考核内容:1)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的认知与了解;2)基本职业技能认知;3)考生对报考专业的
3.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
2)考核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6月8日14:00前将通过学院官网公布具体候考地点
报名程序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资格,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
招生计划序号试点专业专业代码拟招生计划1物流管理2烹调工艺与营养3物业管理4建筑设备工程技术5西餐工艺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3、学院选派专业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4、加强招生考核及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1)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评分,所有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人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
1)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评分,所有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人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电话0532-。3.学院选派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电话0532-。3.学院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