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联系方式招生热线:0513-(兼传真)、0513-学校网址:www..cnE-mail:zhaosheng@.cn邮政编码:226010学院微信:i-ntsc

3.学业水平测试要求(1)文、理科文、理科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2)艺术类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所有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学院概况1.高校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高校代码:1311(普通类、艺术类)、1480(高职本科分段培养)。3.高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优秀等级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职(专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

1.相关说明:(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3)未尽事宜按教育

其他1.相关说明:(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3)未尽事宜

2.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211.70.1.1/zhaosheng)。

2.排序原则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

2.联系方式招生热线:0513-(兼传真)、0513-学校网址:www..cnE-mail:zhaosheng@.cn邮政编码:226010学院微信:i-ntsc

2018年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排序原则

2.排序原则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