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我校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计算机类学费为16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政府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手册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奖学金设立
1、学校设“公能”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公能”奖学金为学校高荣誉奖学金,奖金10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单项奖学金,奖金400元。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4%;
2、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奖金8000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5000元。
3、学校设创新创业奖学金,特等奖奖励2万元;一等奖奖励1万元;二等奖奖励5千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度我院春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我校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63304918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270
网址:http://binhai.***.cn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六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七条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专业按照“设计学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对天津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须为A者,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第十二条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情况,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第十三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第十四条非英语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考金融学专业“2+2”国际班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须达到90分(满分150分)。第十二条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情况,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第十三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我校春季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校代码:1366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

第六条招生专业专业(类)名称综合能力学制财务管理管理服务类四年财务管理工程技术类四年计算机类管理服务类四年计算机类工程技术类四年

第十五条奖学金设立1、学校设“公能”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公能”奖学金为学校高荣誉奖学金,奖金10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单项奖学金,奖金400元。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4%;2、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奖金8000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5000元。3

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校代码:1366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十二条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电话:022-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00270网址:http://binhai..cn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2016年12月27日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第十二条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我校在浙江招生专业对考试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我校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计算机类学费为16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政府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