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专转本新生入学须知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2020级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委025-86869732)。

2020级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组织关系迁移

2020级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部025-86869044)

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学院收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在核查完党员材料后统一办理。

二、户口迁移学生户口采取“自愿迁移原则”,定向、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如需办理户口迁入,请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入材料交给学院辅导员,集中申报落户。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1寸彩照1张。要求:白底大头无框,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户口信息采集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5.户口迁移证。要求:(1)“出生地”、“籍贯”需详细具体,如“XX省XX市(县)”;(2)迁移地址:①明故宫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②将军路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附件: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

②将军路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附件: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组织关系转移:新生党员(定向培养新生除外)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我校。江苏省内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外及部队、武警系统的党员介绍信也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但抬头单位为“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请勿将介绍信密封在个人档案袋内,报到现场交至“组织部”摊位。介绍信”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外及部队、武警系统的党员介绍信也由县及县级

2、组织关系转移:新生党员(定向培养新生除外)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我校。江苏省内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外及部队、武警系统的党员介绍信也由县及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但抬头单位为“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请勿将介绍信密封在个人档案袋内,报到现场交至“组织部”摊位。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1、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2、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党委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要求:(1)江苏省内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详见附件),介绍信抬头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委员会。(2)除上述单位之外的省内外单位,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