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方式。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博士研究生不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凡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
2.报考类别及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以定向方式录取的,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招收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数15%;其它各学科均不对外招收定向博士生。本校专任教师(不含辅导员)和实验员可以报考本校定向博士,其中实验员系列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报考专业仅限工作岗位相关专业,并且不能连续两年报考。
3.录取。博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不同招生方式的具体工作办法分阶段确定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应第一时间与导师、研招办及相关学院提出,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本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1.资格初审学院或学科组成资格初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核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全面考核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当年“申请—考核”招生指标(“申请—考核”招生指标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为基准)及申请人数确定。

六、监督管理机制1.成立校、院两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级博士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向社会和考生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学院应及时公布“申请-考核”的各个招生环节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3.选拔过程中,申请人如出现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之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如导师出现违规操作,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一)申请资格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基本条件。2.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4.“申请-考核”制仅限于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七、其他(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二)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细化学术成果要求及评分规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适用范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适用本办法,硕博连读生选拔将另行制定办法执行。

4.学术成果条件申请考生需满足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1)在SCI、EI、SSCI、CSSCI、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第一),或第一作者在SCD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2)获1项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新品种认定、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第一);(3)获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有个人证书);或取得成果认定(含鉴定、验收、标准认定、规范制定等)1项,排名前5。(4)获1项省部级学科竞赛奖,或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有证书)。

3.英语考核近六年内,申请者可提供以下任一英语水平证明或在英语国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包括:TOEFL(65分)、雅思A类(5分)、CET-4(480分)、CET-6(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5)(笔试:45分)等。

四、学院学科审核程序审核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1.资格初审学院或学科组成资格初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核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全面考核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当年“申请—考核”招生指标(“申请—考核”招生指标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为基准)及申请人数确定。2.全面考核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

2.全面考核2017年10月20日前,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至少5人)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考核和综合面试两大环节,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形式由专家组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结合本专业特点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以及专家组成员需提前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综合面试环节要求公开进行,研究生院可派督查专家参与相关过程。每个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表要妥存备查。

2.全面考核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至少5人)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考核和综合面试两大环节,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形式由专家组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结合本专业特点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以及专家组成员需提前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综合面试环节要求公开进行,研究生院可派督查专家参与相关过程。每个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表要妥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