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
(二)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不低于3A1B1合格。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含)以上,且高高三阶段任意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同年级同科类名列前20%者。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
2.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含)以上,且高高三阶段任意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同年级同科类名列前30%者。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