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考生必须达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中文英文数学通识选修科目普通类3322----艺术类2211--
2、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后,再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安排
举行日期待定考试费用待定通知/公布安排1月份网站公布详情(http://zjc.***.cn/zs/)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中英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要求同时提供雅思6.5分及以上成绩,并通过学校面试,再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1、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考生必须达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中文英文数学通识选修科目普通类3322----艺术类2211--

录取规则1.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不另外组织面试。2.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4.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3、4、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艺术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2、2、1、1”。视觉传达设计(

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我校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或“3、2、3、2”

(三)录取规则学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低标准: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

录取规则(一)初审: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并公布面试名单。(二)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三)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情况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其中,低录取标准如下: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

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考生必须达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中文英文数学通识选修科目普通类3322----艺术类2211----2、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后,再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中文英文数学通识选修科目普通类3322----艺术类2211--2、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后,再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考生必须达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中文英文数学通识选修科目普通类3322----艺术类2211--2、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后,再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