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高低排序,若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按江苏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022年宁波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和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本一体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填报,全市统一录取”。

2018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1.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18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

本次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2.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外招生批次,录取规则具体如下:1.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类)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2.凡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

第十八条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外招生批次,录取规则具体如下:1.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高低排序,若文化总分仍

第十九条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外招生批次,录取规则具体如下:1.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高低排序,若文化总分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