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要求:“3+1”创业教育班单独设置大四一年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依据本专业实际,完成相应学分的学习任务。
2.学习过程:突出创业实战、实施个性化培养、配备创业导师、开展项目化公司运作。
3.学生管理:归属工商管理学院。
4.项目管理:以工商管理学院管理为主,根据个人或团队创业项目来源,也可由学生原所在学院实施创业指导和管理,项目成果共享。
5.条件保障:学生可优先免费享受学校资源,包括入驻学校创业项目孵化园,配备创业导师,使用各类创客空间、创业实践基地,申请创业基金支持等等。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8月13日-8月24日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经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专业,分别安排到相应批次提前录取。

第三阶段为1个学年,第八学期执行。通过学生在企业职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综合案例,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工程应用能力和理论水平。

1.申报程序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学院审查相关专业课程及修读情况,审查无误后连同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审核。学校组建面试专家组对申报学生进行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试点班学习。各学院教务办地址如下表所示。

2.“3+1”创业教育班研修证书学生在“3+1”创业教育班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任务,合格者由学校颁发“3+1”创业教育班研修证书。

1.宁波大红鹰学院“3+1”创业教育班申请表.doc/dhyoldcms/upimg/soft/校办/59-1F605002Z0.doc

2.“3+1”创业教育班学生申请汇总表.doc/dhyoldcms/upimg/soft/校办/59-1F.doc

2.申报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葛云锋,联系电话(619227)。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与相关部门或学院协商解决。教务处2017年5月27日附件:

学分认定及证书发放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学生所在专业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及学分要求,在完成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任务和创业教育相关课程的学习,总学分修满,达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毕业条件要求,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宁波大红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2.“3+1”创业教育班研修证书学生在“3+1”创业教育班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任务,合格者由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创业知识,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及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从事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自主创业,或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的中小企业领袖与英才。

培养及管理方式1.学习要求:“3+1”创业教育班单独设置大四一年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依据本专业实际,完成相应学分的学习任务。2.学习过程:突出创业实战、实施个性化培养、配备创业导师、开展项目化公司运作。3.学生管理:归属工商管理学院。4.项目管理:以工商管理学院管理为主,根据个人或团队创业项目来源,也可由学生原所在学院实施创业指导和管理,项目成果共享。5.条件保障:学生可优先免费享受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