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分配原则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计划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办学条件、专业特点、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4.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3、说明(1)数学、语文、英语三门课程考试内容在辽宁省2015年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2)综合素质考试、面试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内容见我校校园网综合素质考试、专业面试、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大纲。(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若已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学校不再组织面试考试,可在我校所设的四个考点之一参加笔试考试。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方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备注笔试考试4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3、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

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院不设预留计划。3、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4、男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计划分配原则(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计划分配原则(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