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时,只能享受其中高一项。
【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2017年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地点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7月2日 |
9:00-12:00 |
语文、英语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
14:00-16:30 |
数学、物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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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物化为物理和化学综合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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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总分,划定投档分数线,投档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直接退档。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考分较高者。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录取确认工作,确认后领取录取通知书,超过规定时间将按照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享受前三年学费减免(按相关政策执行),专业名称后面带“★”的专业前两年享受国家金2000元/年,后两年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核定文件执行。住宿费、学杂费等另计,详见学生入学报到须知。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咨询电话:400-105-6166 0511-87290888
联系人:杨老师曹老师郭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w.***.cn
官方微博:http://***/u/
微信号:jsafc-admin
微信名:江苏农林
1、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2、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4、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时,只能享受其中高的一项。
学院根据总分,划定投档分数线,投档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退档。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考分较高者。
考生成绩、录取名单以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录取确认工作,确认后领取录取通知书,超过规定时间将按照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
| 01 | 园林技术 * | 70 | ||
| 02 | 园林建筑 * | 30 | ||
| 03 | 城镇规划(园林绿化) | 30 | ||
| 04 | 园艺技术 * | 30 | ||
| 05 | 畜牧兽医 * | 30 | ||
| 06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 30 | ||
| 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0 | ||
| 08 | 农业机械应用技术(机电) * | 70 | ||
| 09 | 电气自动化技术(农村电气技术) | 70 | ||
| 1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农业信息管理) | 70 | ||
| 11 | 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管理) | 110 | ||
| 12 | 旅游管理 | 30 | ||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
|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
| 7 月 5 日 | 9:00-12:00 | 语文、英语 | ||
| 14:00-16:30 | 数学、物理(化学) | |||
| 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必考,物理和化学由考生任选一门。 | ||||
所有专业享受前三年学费减免(按相关政策执行),专业名称后面带“*”的专业前两年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后两年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核定文件执行。住宿费用、学杂费等另计,详见学生入学收费通知。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报名方式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现场报名:考生可到南校区综合楼二楼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初中或初中以上毕业证书)。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016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2016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