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参加综合测试的普高考生考试过程中,考生要按照规定答题。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及时停止答题。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测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试题、草稿纸等任何考试资料。

2.在当期的选择时间内,学生可以多次修改本人的录取选择,以期内后一次成功提交的选择为终结果。考生录取结果确认后,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网公示,我校预计在7月上旬根据考生所留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快递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进程进行。2017年提前招生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低分数序号专业名称拟录取低分备录取低分1模具设计与制造268.667253.3332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25

2.在当期的选择时间内,学生可以多次修改本人的录取选择,以期内后一次成功提交的选择为终结果。日程安排序号时间学校可操作内容考生可操作内容15月7日8:30-17:30将考生状态(拟录取备录未录取,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系统平台。可以查看25月9日8:30-17:30可以查看。18时后可下载确认数据。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35月10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4月11日7:30)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期全部“拟录取”状态的学校专业(选择“接受”或“放弃”,且“接受”的个数不能大于1);学生未在规定时间里进行选定确认“拟录取”的学校专业,过时间后系统自动将其全部“拟录取”的学校专业置为“放弃”。所有“放弃”过的学校专业,在后续的选择期间不能再被“拟录取”或“备录”。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期全部“拟录取”状态的学校专业(选择“接受”或“放弃”,且“接受”的个数不能大于1);学生未在规定时间里进行选定确认“拟录取”的学校专业,过时间后系统自动将其全部“拟录取”的学校专业置为“放弃”。所有“放弃”过的学校专业,在后续的选择期间不能再被“拟录取”或“备录”。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期全部“拟录取”状态的学校专业(选择“接受”或“放弃”,且“接受”的个数不能大于1);学生未在规定时间里进行选定确认“拟录取”的学校专业,过时间后系统自动将其全部“拟录取”的学校专业置为“放弃”。所有“放弃”过的学校专业,在后续的选择期间不能再被“拟录取”或“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