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1)以下考生须加试:①毕业满两年的专科生(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11月12日后取得毕业证的教育本科毕业生);③本科结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⑤《海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专业的考生。

(3)享受加分政策考生: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专业复试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或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招网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15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的考生,需提交项目书、合同(协议)书、任职期满考核报告等(同时提供组织部门相关文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1-2名专家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2)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工作;(3)确定复试名单;(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5)做好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6、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1)应届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3)高职高专毕业生;(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5)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1)应届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3)高职高专毕业生;(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5)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须加试的考生。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申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