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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本办法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本办法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03 21:55:17 提问时间:2018-07-1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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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楼

    1、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和义副组长:刘德深、蔡柏岩成员:马凤鸣、王朗玲、张筠秘书: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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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2楼

    2、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校成立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左长滨副组长:张丽华成员:杨彬迟广庆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张丽华兼任。监督电话:0451-86646170邮箱:dfxyjcs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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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调剂调剂办法

    3楼

    三、调剂办法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报名表》并发至研究生处邮箱,我校将对考生信息进行登记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2、申请调剂考生,待调剂系统后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我校将按报名顺序及时通知已登记并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有调剂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考生请联系我校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451-85963915邮箱:dfxyyjsc@联系人:郑老师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2017年2月7日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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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

    4楼

    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8-3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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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5楼

    2、复试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实验技能操作×2×0.1+综合面试成绩×2×0.1。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实验技能操作×2×0.1+综合面试成绩×2×0.1。(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以国家公布的2016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业务课相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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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本考点网址

    6楼

    五、本考点网址:http://www./。有关本考点的考试有关规定及考试座位安排将在此网址发布,请考生定期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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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办法及要求

    7楼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1.学院复试资格线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学院复试资格线如下:黑龙江东方学院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学科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食品工程2.调剂要求(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以国家公布的2014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3)调剂考生操作: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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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8楼

    3.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1)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部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备案。(2)按本学部招生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对本学部复试教师进行培训。(3)组织本学部复试的命题、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4)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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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9楼

    (二)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教学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部学位分委员会成员5-7人组成;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各学部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成员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3-5人组成。各学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7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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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本办法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10楼

    2.本办法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2017年3月20日附: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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