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袋、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按违规处理。

五、所有答案均写在答题纸(卡)上,写在试题上或者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八、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如手机等)进入考场,未关机或关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违规处理。

十二、由于校内和校园周围停车位有限,所有考生请勿带车进校参加考试。附件下载: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考点考场安排表(12月24-25日).xls附件下载: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考点考场安排表(12月26日).xls附件下载:附件3:公告.doc附件下载:附件4:考场规则.doc附件下载:附件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doc附件下载: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doc附件下载:附件7:统考科目粘贴条形码须知(特别重要).doc

(2)粘贴在试卷上的“试卷条形码”是否有漏贴、不完整、破损等情况。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在试卷和答题卡(正反两面)规定位置填写、填涂相关信息、粘贴条形码等。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