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2019年度“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申请书》(附件1)及电子版;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3.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10页);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6.《2019年度“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上述材料均一式2份,A4纸版面,单面打印,
三、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交的材料(1)外国留学生有效普通护照复印件;(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4)申请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5)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6)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7)个人学习计划;(8)无犯罪记录证明。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3.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7.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2.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icen..cn/,资料下载栏目。填写后正反页打印)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5.学习计划(外文)6.国外导师简历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8.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1.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无需装订,用燕尾夹固定。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