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1月10日前
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1月15日前
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1月20日起
开始招生宣传与咨询,网上公布招生简章、章程等信息,进行宣传发动;
2月20日
公布考试大纲;
2月20日前
进行自主招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
2月15日-20日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月15-25日
考生在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预报名,审核考生纸质材料;
2月25日
现场审核考生纸质报名材料;
2月27日前
我院将参加网测的考生名单上报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
2月28日
网上公布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生交考试费用;
2月28-3月2日
网测考生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预约确认网测考点及测试时间;
3月1-3日
考场安排及考务工作;
3月3日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3月4日上午
3月4日下午
组织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自命题);
组织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考核(自命题);
3月4日下午-5日
组织考生参加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测;
3月24日前
考生向学院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我院根据文化素质考试(含学考)和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含网测)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计算总分,并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在本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月29日前
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9月初
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招生咨询电话:020-84212648、
咨询QQ:

2、现代学徒制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

第二十四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四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

(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联系人:邓卉监督电话:020-传真号码:020-电子邮箱:gzkmzsjc@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联系人:邓卉监督电话:020-传真号码:020-电子邮箱:gzkmzsjc@

第三十三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联系人:邓卉监督联系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件:kmjcsjs@

第三十五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

第三十四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六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内容1月10日前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1月24日前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2月10日起网上公布自主招生简章、章程等信息,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月20日公布考试大纲;2月25日-28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3月1-15日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

第三十七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内容1月10日前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1月15日前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1月20日起开始招生宣传与咨询,网上公布招生简章、章程等信息,进行宣传发动;2月20日公布考试大纲;2月20日前进行自主招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2月15日-20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