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附则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信义路21号邮编:541001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办电子信箱:zsb@mail..cn招生咨询电话:0773- 传真:0773-招生监督电话:07

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一)平行志愿按招生计划1:1申请投档;顺序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申请投档。(二)对于档案投入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当考

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总数为3000,面向全国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具体分布情况见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表。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答案来源于2021年桂林旅游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年桂林旅游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组织机构

2022年桂林旅游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