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职考生考生及报读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含高中生及中职生)按与我校自主招生章程要求一致的录取原则,以1:1.5的比例公示参加下一轮职业技能考核(实操为主)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为主)。
2.网测考生按省考试院要求公示名单。
3.其余的高中考生以第一专业志愿为范围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总分的高低排序,按1:1.5的比例公示参加下一轮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为主)。
公示3天后,以上考生需登录系统缴费,成功后可打印面试(实操)阶段的准考证。

(七)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七)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七)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9、2014年5月15日—1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2014年4月30日前,公示符合面试/技能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

9.2017年3月15日前,我校在网上公示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素质考试(自命题)和文化基础考试入围要求且需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和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可网上打印准考证。

(七)拟录取及公示2017年3月24日前,我校根据文化素质考试(含学考和自命题)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含网测)或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计算总分,按本校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网测考生须在此期间提交材料(严格按照(四)1、2的要求准备),进行现场确认。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须在此期间提交亲笔签名确认的《xxxx专业现代学徒制办学三方协

(五)公示名单1.中职考生考生及报读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含高中生及中职生)按与我校自主招生章程要求一致的录取原则,以1:1.5的比例公示参加下一轮职业技能考核(实操为主)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为主)。2.网测考生按省考试院要求公示名单。3.其余的高中考生以第一专业志愿为范围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总分的高低排序,按1:1.5的比例公示参加下一轮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