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高校應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填報的志願中進行錄取。未經考生書面同意,不能把考生錄取在其沒有填報的專業。

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可為:四門核心課程的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的低錄取標準為“2、2、1、1”。

4.投檔與錄取7月中旬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低錄取標準的考生檔案按照考生志願順序投至考生所報讀的學校,招生高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生源情況較好,招生高校可適當增加招生計畫,多錄考生。7月底,如生源不足、未完生計畫的招生高校,可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補錄的考生其成績不得低於教育部確定的低錄取標準。在錄

錄取原則我校將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願、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錄取並確定錄取專業。

錄取1.錄取原則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1)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

1.錄取原則 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低錄取標準 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

(1)低錄取標準 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2、2、1、1”。

錄取1.錄取原則 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低錄取標準 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

4.投檔與錄取7月中旬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低錄取標準的考生檔案按照考生志願順序投至考生所報讀的學校,招生高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生源情況較好,招生高校可適當增加招生計畫,多錄考生。7月底,如生源不足、未完生計畫的招生高校,可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補錄的考生其成績不得低於教育部確定的低錄取標準。

(4)專業錄取招生高校應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填報的志願中進行錄取。未經考生書面同意,不能把考生錄取在其沒有填報的專業。

(4)專業錄取 招生高校應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填報的志願中進行錄取。未經考生書面同意,不能把考生錄取在其沒有填報的專業。